太原市数据局关于《“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来源:市数据局
为做好《“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太原市数据局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合格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太原市数据局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根据公告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10万元(含税、包干价)
(三)项目内容:按照数字中国建设“2522”整体框架布局,梳理近5年数据工作领域有关的政策文件、研究成果、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选取东、中、西部至少6个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地区收集、梳理和分析其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等;全面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各项发展现状与目标,深入调研各领域发展基础、规划实施及试点示范任务推进情况;依据数字中国“2522”体系框架,系统梳理数字太原建设的现实基础、存在问题及成因,编制《“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要紧密结合国家及省市发展战略最新要求和太原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以“跳出太原看太原”的高度,结合我市比较优势,深入研究并科学提出“十五五”时期数字太原建设的发展目标、发展路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确保规划内容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操性。
(四)编制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2025年12月底前形成征求意见稿;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论证等工作,形成规划终稿。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区域发展动态、太原市情及数字太原发展现状,在数字中国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等领域有深入研究,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须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规划研究工作。近五年内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类似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者优先。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太原市数据局的监督管理,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交高质量的规划成果,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五、申报及评选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太原市数据局政策规划科(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集中办公区4层410室)
(三)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申请书(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团队成员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照以上提交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袋(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十五五”数字太原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申报材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的申报地点。
(四)太原市数据局将按照评审方法(见附件2)对参加比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选机构,届时评审结果将在“太原市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并通知中选机构联系人,签订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政策规划科 申汝平
联系电话:0351-6188661
太原市数据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