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187001/2025-0006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文机关: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 标 题: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并政发[20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并政发[2025]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全市辖区内的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太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责,通力配合,信息共享,保证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相关事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务局负责和协调。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好本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抓紧成立普查机构,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
普查机构本着精打细算、节约办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农业普查经费预算。市县级财政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农业普查方法创新、普查人员劳动报酬提高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预算。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必须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太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太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裴耀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勇存市政府副秘书长
卫向东市统计局局长
黄平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队长
李建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绍华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
张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贺旭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靳海燕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宋文广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竹芳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贺建军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王书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文平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志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甄咏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俊伟太原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马 娜市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主任
刘爱民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王 琰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三级调研员
纪 楠太原警备区保障处处长
韩 伟武警太原支队保障部副部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主任马娜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