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187001/2025-000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机关: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18 |
| 标 题: | 关于赋予中北高新区管委会405项市级行政管理事权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并政发【2025】7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关于赋予中北高新区管委会405项市级行政管理事权的通知
并政发【2025】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赋予中北高新区管委会405项
市级行政管理事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赋予中北高新区管委会管辖地域范围内405项市级行政管理事权。现将事项清单下达如后,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赋权事项,中北高新区要主动对接,尽快将承接事项落实到位,确保运行顺畅,认真梳理汇总赋予的行政管理事权,及时更新公布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赋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工作衔接。
二、对赋予的行政审批类职权,中北高新区要逐项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精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同时,强化审管衔接,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审管无缝衔接。
三、对赋予的行政处罚类职权,中北高新区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真空。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