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26 来源: 太原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太原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项目减量等量替代方案弄虚作假,以减量替代为名,行增加煤炭消费量之实。太原市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将早已关停淘汰企业的煤炭消费量作为新建3个焦化项目的煤炭消费替代来源,煤炭消费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472万吨。
二、整改措施
1.对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3个焦化项目认定核实的煤炭消费减量指标,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补齐煤炭消费量缺口,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2.严控焦化产能。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焦化建成产能。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省能源局于2021年12月对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中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3个焦化项目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2.省工信厅出具《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太原市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焦化项目产能置换确认的函》(晋工信化工函〔2019〕206号),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焦化产能282.8万吨,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确认产能385万吨,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确认产能435万吨,共计产能1102.8万吨,严格控制3户企业焦化产能。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5日,共10天)向太原市整改办反馈。
联 系 人: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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